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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
时间  2008-3-27 10:51   返回

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对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他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他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他预备期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全过程。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一、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个方针的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
  ()坚持标准,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紧紧把住“入口关”,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来衡量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具体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入门条件。党员资格是申请入党的入门条件,即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些规定对党员的自然条件和思想、政治、组织条件都是提出了最起码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基本条件。党员标准的定义是发展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最基本的三条标准是从理论高度上对党员的定位。只有符合这三条标准,才能被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三是具体标准。党员义务是党员的具体标准。即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八条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保证质量,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思想上入党放在首位,以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政治质量。
  首先,要切实把握好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要注意抓好三个工作环节:一是抓好着力点。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二是抓好预备期的教育。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三是抓好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其次,要注意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几个关系。第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数量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历史经验证明,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主要取决于党员的质量,而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第二,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党组织经常不断地吸收新鲜血液,增添新的力量。但这种需要必须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为前提,以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否具备和成熟为基础。
  第三,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培养是基础,又是重点,发展是培养的必然和结果。应当看到,从有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的人,到锻炼成长为合格的共产党员,一般都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锻炼的过程。实现这个过程,内因起决定作用,但外因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党支部培养教育的这种外因作用力更大。
  第四,入党自愿与主动开展工作的关系。入党自愿是党章明确规定的一条基本原则。自愿申请入党是思想上有觉悟、政治上进步的表现。但是,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并不等于党支部可以坐等党外群众的主动上门。只有通过支部积极主动地在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群众才能逐步了解党、认识党、热爱党,才能积极向党组织靠近,自愿入党。
  第五,思想入党与组织入党的关系。思想入党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要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目的,要从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否则,既是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行动上也会出问题。

  ()改善结构,就是要使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渐趋合理,这也是党章的要求。改善结构主要包括: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成分结构、性别结构、民族结构、行业结构等方面。当前,应该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实践证明,党员素质高低,分布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影响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和创新能力。

    ()慎重发展,这是党章的规定和要求,也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所必需的。没有这一条,前三条将落空。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慎重发展有三层含义:一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定要认真、严格、慎重、一丝不苟,要防止各种投机分子和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二是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搞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实行关门主义。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支部工作的议事日程,加以重视。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实践证明,这样作对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确保16字方针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质量第一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保证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的一条基本原则,尤其对执政党来说十分重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严格考察每一名申请入党的同志是否真正具有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奋斗终身的信念;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尽心尽力,能否在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另外,为了保证质量,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按各项规定的程序办事,除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外,还要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实践证明,党的力量源泉在于党员质量。

  (二)入党自愿的原则。就是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完全出于一个人的主观意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对其加以强迫。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把自己与一个普通老百姓相混同,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家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但是,坚持自愿原则不是说党组织可以放弃做工作,等待入党者自发成长,而是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三)个别吸收的原则。所谓“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所谓“成熟”,就是发展的党员确实已具备了党章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只要这样做了,不论发展多,还是发展少,发展速度都是适当的。

  (四)重点发展的原则。根据党员队伍构成和分布情况,从改善结构出发,确定发展的重点。要根据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的精神,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空白班组中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解决党员年龄结构分布不合理的现状。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确定自己的发展重点。

 (五)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原则。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是不断发展壮大共产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地去做发展党员工作。如果想发展多少就发展多少,不想发展就长期不发展,就会使发展党员数量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不仅难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不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和数量。因此,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有利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才能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通过加强领导和制定计划,根据党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的改变,将一个时期的发展党员工作有所侧重,可以逐步解决现有共产党员队伍存在的分布、年龄和文化等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

发展党员一般包括五个阶段: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入党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谈话鼓励。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找入党申请人谈话,肯定其优点,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3、登记基本情况。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登记基本情况,列入培养计划,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他们进行跟踪管理和教育。
  4、确定考察对象。
  (1)支委会讨论确定。通过对入党申请人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支委会根据党小组意见进行讨论,将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指定2名本支部的正式党员作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组织的有关活动,对其进行帮肋、培养和教育工作。
  (3)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及其家庭的确切情况,填写好培养考察表有关部分内容。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1、指导写思想汇报。由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写好思想汇报,重点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2、分配一定的工作,加强锻炼。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考察。
  3、定期考察。培养联系人要注重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每季度同被培养人谈话一次,每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意见。党支部要及时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培养考察意见,并多渠道了解情况,每半年填写一次支部意见。
  4、集中培训。参加由上级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5、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条件: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政治审查合格;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多数群众认为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1)支委会讨论确定。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意见;党支部组织委员汇报综合考察意见,审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全部材料,支委会酝酿讨论,初步确定出发展对象名单。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以座谈会或个别走访的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做认真的分析研究,正确的要采纳,不正确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3)政审。党组织主要审查发展对象的个人历史、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6、党委初审。需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支部大会召开前进行。送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培训证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党委组织委员对发展对象资格、动机、入党程序、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查后,要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栏内签署初审意见并签名盖上党委章。

  (三)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担任。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2、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教育被介绍人认清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义,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对《入党志愿书》上的每个栏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被介绍人解释清楚,并要求其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水笔填写。
  3、张榜公示。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向党委报送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对其进行入党前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要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应参加支部大会。到会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大会应改期召开。如入党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党员表决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5、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上报党委审批。根据党员条件具体写明发展对象的情况及主要优点;党员中的不同意见也应该写上;把应到会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表决结果写清楚;最后写上通过决议日期(不是填写决议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在会后15天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6、上级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等,提出能否发展其入党的建议、意见,谈话人员要有2人方可进行。
  7、党委审批。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批中应逐个讨论、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委审批意见要写入《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内,要注明预备期的时间,格式为:“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从×年×月×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阶段
  1、编入党支部参加活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3、指导写思想汇报。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应指导预备党员通过组织生活会、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4、分配一定的工作,加强锻炼。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并分配一些党内外工作,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5、继续教育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考察。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一年期满时要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
  2、支委会讨论确定。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教育考察意见,党支部组织委员汇报综合考察意见,审阅预备党员全部材料,支委会酝酿讨论,对预备党员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
  3、张榜公示。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公示时间安排在预备期满,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之前。由党支部向党委报送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对其进行转正前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支部大会讨论确定。通过表决形成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支部大会决议,并在会后15天内上报党委审批。
  5、报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党委审批意见要写入《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内,格式为:“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算起”。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6、支部大会宣布。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找新转正党员谈话,提出其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7、材料归档。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等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移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