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落实《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信息化体系框架基本确立
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战略高度,顺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大局,以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建设为契机,初步构建起“两级信息处理(即国家级和省级信息处理)、四个应用系统(即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执行系统、人口信息服务系统)\"的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
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 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了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人口计生系统行政区划代码、统计监测、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信息管理规范,建立了信息安全等级评估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国PADIS一期工程于2009年7月通过初步验收,2009年年底通过终审。
人口个案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
各省(区、市,以下简称省)均建立了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河北、山东、河南等多个省份已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初步实现省级数据集中。“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表明,全国87%的县级、91%的乡级人口计生部门应用了人口个案信息系统,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22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
各项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不断深化
着眼于满足人口计生最急迫、最关键的业务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并应用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事业统计、药具管理等信息系统。12个省初步建成辖区内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安徽等省已实现省内流动人员信息网上核查。建立人口快速调查与统计监测系统,实施120个县(区、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查和独生子女婚育情况调查,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数据和结论。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的紧要关头,迅速启动统计监测机制,及时向国务院报送了有关人口数据和分析报告。
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稳步开展
国家人口计生委协调民政、公安、教育、统计等部门,初步建立人口宏观统计数据的协商交流与对比分析机制。 2008年,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合作,确定以流动人口身份信息批量核查为突破点,积极推动人口信息的相互查询、校验、补充和更新。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也通过多种杉式推进信息共享工作。积极开展跨区域的合作,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建立了信息协商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动长三角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湘粤”两地进行了流动人口点对点信息交换试点。
网络基础设施与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完善
国家与各省人口计生委建立了一级网络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利用政府和公共网络资源,不同程度地构建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网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普遍建立面向公众的门户网站(页),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上海、青岛等地还积极探索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处理的网上办事工作模式。
来源:CIO时代网